医疗设备采购(重)(项目编号:GXZC2021-J1-000834-GXZX)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9 17:23:23


项目概况
医疗设备采购(重)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9层9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04月2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1-J1-000834-GXZX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重)
采购计划文号:广西政采[2021]1048 号-001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65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650000.00)
采购需求:
 

序 号
项目名称
名 称
数 量
备 注
1
内窥镜辅助下脊柱外科手术器械
1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谈判;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8号令)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许可证;如投标产品属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同时提供该设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9日至2021年04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轨道交通大厦B栋9层905室。
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注册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以上复印件原件备查。
售价: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9层904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9层904室)。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发布公告的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zfcg.gxzf.gov.cn)、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www.basildonuk.com)。
八、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本项目所有采购货物均接受进口产品。
(1)允许接受进口产品,供应商可以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但不排斥国内产品。
(2)如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已按规定办妥;如供应商选择提供进口产品,则提供的必须为全套全新原装进口产品,报价中应包括关税等所有进口环节费用并由成交供应商办理进口相关手续,供应商报价中应自行考虑海关关税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采购人不承担该政策变化所造成的费用增加。
(3)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即所谓进口产品是指制造过程均在国外,如果产品在国内组装,其中的零部件(包括核心部件)是进口产品,则应当视为非进口产品。
(4)采用“接受进口”的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5)其余内容以《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财库[2008]248号)的相关规定为准。
3、谈判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谈判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以电汇、转帐、汇票等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金湖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4500 1604 2660 5250 2851
(以谈判保证金到达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账户为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
地    址:南宁市华东路10号
联系方式:0771-2238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轨道交通大厦B栋9层
联系方式:0771-57762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韩杰、唐莉
联系方式:0771-223865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于雨
联系电话: 0771-5776251   传真:0771-5776251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