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拆除重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03 11:20:36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审批编号:广西政采[2019]16552-001),现就广西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拆除重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西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拆除重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 GXZC2019-C3-001017-GXZX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捌拾伍万叁仟贰佰元整(¥853200.00

四、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广西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拆除重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总金额约13079万元,服务内容包括:

从本项目合同签定之日起到总承包工程竣工结算(决算)完成的各阶段各环节以及工程涉及的勘探、设计、检测、采购、全过程工程咨询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审计等咨询服务。咨询人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控制等相关造价咨询服务,出具审核报告、项目有关审核证明材料,并移交相关审计资料至委托人。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

3、《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5号)

4、《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

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6、《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7、《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8、《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业务质量控制管理机制,较完整的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守法经营,较好地执行行业管理规定,没有发生过严重的违规、违纪、违法和业务质量事件,未被有关部门或采购人列入黑名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将查询结果截图在投标文件中提交。

6. 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1. 间:202047日至2020413止每日上午900分到1200分,下午230分到5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地点: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9905室)。

3、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进行现场报名;

4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寄)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递交方式: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钞形式交到以下账户。

磋商保证金的递交时间以保证金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参与磋商项目的项目编号及分标号,否则,因磋商保证金未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到账或款项用途不明等原因导致参与磋商项目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户名称: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金湖广场支行

银行帐号:4500 1604 2660 5250 2851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416093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151501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120204160930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安排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通知。地点: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第四事业中心项目管理一部(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151501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注:原件现场核查)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www.basildonuk.com

十二、  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桂林市西清路9

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白贵航    0773-210296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9

      采购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胡朝佳   0771-5776251

十三、监管部门: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1544

采购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的联系电话:0771-5776251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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