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采购(重)(GXZC2019-G1-001550-GXZX)更正公告(二)

发布时间:2020-02-24 16:22:05
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重)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9-G1-001550-GXZX
     三、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南宁市新阳路225号
         联系人及电话:杨晓宏,0771-286097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座9楼905
项目联系人:龙蔚麟    联系电话:0771-5776251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1月13日
     六、本次更正日期:2020年02月24
     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坚决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科学有序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桂事管发【2020】2号文)中“疫情防控期间,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场地紧张的情况下,部分应依法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临时在社会代理机构内设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符合全程监控要求的场所进行开标、评标,其他工作程序及监管方式按原有规定执行”的规定现对本项目做如下更正:
1、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开标地点原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现更正为“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151501室(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
      2、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进行延期(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相应顺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现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0年3月06日9时30分00秒”。并增加以下内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以下两种送达方式中选择其中一种:
2.1 投标人于2020年3月06900分00秒至930分00秒亲自到投标地点递交;
2.2 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人请将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寄达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9905室(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第四事业中心(收件人:龙蔚麟,电话18172301109),且投标文件邮寄包裹外包装应清晰注明“医疗设备采购(重)(项目编号:GXZC2019-G1-001550-GXZX)投标文件”及投标单位法人或投标人代表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采用邮寄方式的,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签收时间为准。招标代理收到邮寄文件后,及时通知投标人,并于开标前运到指定开标室。邮寄方式送达可能产生的风险,投标人自行承担。
无论投标人选择以上哪种方式,未在规定时间内送(寄)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