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技大学东环及柳东校区门面房租赁采购(重)(ZXHTZB1905LZF017C)更改通知(三)

发布时间:2019-05-23 16:27:48

各供应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西科技大学东环及柳东校区门面房租赁采购(重)
二、采购项目编号:ZXHTZB1905LZF017C
三、采购人名称:广西科技大学   
地址: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
联系人:邓大卫;    联系电话:0772--268553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桂中大道7号东方百盛4栋1805室
项目联系人:罗文婷 ; 电话:0772-2128897  传真:0772-2128897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4月30日
六、更改日期:2019年5月23日
七、网上查询地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科技大学网(www.gxust.edu.cn)、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www.basildonuk.com)
八、现对本项目部分内容作出如下更改:
1、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2019年5月29日17时前;
2、投标文件接收时间更改为:2019年5月30日9时至9时30分截标前;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改为2019年5月30日9时30分;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01分标中★三、投标人须知
   现更改为:
(一)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必须认可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并提交相关证件或证明。不符合文件要求的标书将被取消竞租资格。
(二)投标人在投递标书时,必须注明经营范围;经营范围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否则投标无效。
(三)竞租报价为一次性封闭报价,但报价低于项目底价的为投标无效。同一投标人只可竞租一个分标门面房。
(四)投标人租金报价在不低于本项目最低限价基础上,竟租加价部分必须按千元为单位的整数倍递增,采用租金报价最高的为中标人。不符合规定的报价将被拒绝。
(五)如报价最高有并列投标人,同等条件下原经营者优先;若报价最高并列投标人均不是原经营者,则报价最高并列投标人现场进行封闭报价(报价不得低于原报价,取消“按千元为单位的整数倍递增”限定),最高者为中标人。
(六)中标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在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乙方未办理好工商、税务、文化、卫生等相关手续,则视乙方违约,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收回门面经营权。

5、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01分标和02分标中★四、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交纳履约保证金。
   现更改为:中标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须交纳履约保证金。

6、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七条合同签订(二)履约保证金:(3)履约保证金须为三个月租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用于作为招标方人因中标人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一部分补偿。
   现更改为:(3)履约保证金须为三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用于作为招标方人因中标人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一部分补偿。

7、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四)中标原则中3.所有投标人按照由高到低排序,中标人因主客观原因无法承租经营,主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没收上缴学校。该项目作废标处理,并将投标人列入学校黑名单,今后不得在学校参与任何招投标项目。
现更改为:所有投标人按照由高到低排序,中标人因主客观原因无法承租经营,主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没收上缴学校。并将投标人列入学校黑名单,今后不得在学校参与任何招投标项目。

8、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四)中标原则
   现增加条款: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采购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其余以此类推。

九、更正理由:采购单位工作安排原因。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