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中国—东盟新型智慧城市协同创新中心智能化和信息化工程设计(项目编号:ZXHTZB1804ZB01B024C)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改。
一、招标文件第4页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7条款号15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现更改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可以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电汇、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禁止现场现钞交纳。(如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时,投标人须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第25页第六章评标标准 四、详细评审评分标准和办法商务部分序号2信誉业绩分“(2)投标人具有信息通信建设企业服务能力证书(甲级)并保持有效的得1分,满分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删除该项评分内容。
三、招标文件第26页第六章评标标准 四、详细评审评分标准和办法商务部分序号2信誉业绩分“(1)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保持有效的得1分,满分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现更改为“(1)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保持有效的得2分,满分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招标文件第26页第六章评标标准 四、详细评审评分标准和办法技术部分序号7拟投入人员情况“(3)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高级项目经理证书的,每人得2分,满分4分。” 删除该项评分内容。
五、招标文件第26页第六章评标标准 四、详细评审评分标准和办法技术部分序号7拟投入人员情况该项评分点内容更改为:
(1)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具有通信信息专业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每人得1分,满分5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具有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证书的,每人得1分,满分2分。
(3)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具有安装专业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每人得5分,满分5分。
(需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在投标单位缴纳2017年11月-2018年1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提供在编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招标文件全文内容涉及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近3个月(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的统一更改为“近3个月(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招标文件对以上内容作更改,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