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科园西七路(高新三路—新苑路)工程(项目招标编号:ZXHTZB1704ZB01B180A)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一、投标人须知10.9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
10.9.4 投标人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0.9.4.1 纸质投标文件份数:一正四副;
10.9.4.2 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分册装订,共分4册,分别为: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组成。投标文件每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10.9.4.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由投标人在规定的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同时是专职投标员)签署或加盖印鉴。
10.9.4.4包装、密封: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分别密封在三个内层密封袋内,再合封在一个外层密封袋里;内层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资格审查部分”或“商务标部分”或“技术标部分”。
提交投标文件时应为2个密封袋:其中纸质投标文件1个密封袋,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个密封袋。
10.9.4.5 纸质投标文件封套上写明:按4.1.2款规定。
10.9.4.6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地点:纸质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时间截止前递交到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5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二、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5.2 开标程序(4)由招标人代表检查投标人的资格证件(包括专职投标员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修改为:(4)由招标人代表检查投标人的资格证件(包括专职投标员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所在地检察部门在该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开具的该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三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
三、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二)投标函附录 约定内容”一栏内容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填写,备注一栏无需再填写。
四、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2点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第(7)点改为“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价格主要按照
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2017年第8期,不足部分参考市场定价。”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更正。
招 标 人:南宁市相思湖新区投资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10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