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处突装备及智能化系统便携式无人机干扰器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更改通知(一)
各竞标人:
反恐处突装备及智能化系统便携式无人机干扰器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作以下更改:
一、删除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便携式无人机干扰器”里面“技术参数性能(配置)”中第★21项“产口具有市级或市级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电磁辐射安全监测报告》和卫生部门出具的《微波辐射检测报告》,投标时必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原件备查)。”该项内容。
二、竞争性判文件“第二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便携式无人机干扰器”里面“技术参数性能(配置)” 中第★20项“产品具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报告》,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原件备查)。”现更改为“产品具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报告》,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三、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6日13时00分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人:南宁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