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拟对钦州市钦南区那丽镇中心小学第二批教学仪器、图书、信息技术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 钦州市钦南区那丽镇中心小学第二批教学仪器、图书、信息技术装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XHTZB1704ZB01B172B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
A分标图书一批,B分标教学仪器一批,C分标信息化设备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采购预算金额:A分标:236820.00元整,B分标:759232.39元整,C分标:1548000.00元整
6.投标人资格:
6.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A分标还需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6.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开具时间为本次招标公告期内),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6.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7.1发售时间: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7日每天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250元/本,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文档,不代办邮寄。
7.2 发售地点: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钦州市钦北区金桥街21号)。
7.3 报名时必须由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前来报名:
(1)单位介绍信;
(2)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人完整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复印件(开具时间为本次招标公告期内);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证明材料前来报名。
以上资料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提供一份招标代理机购存档同时提供原件核查(现场核查后退还),资料合格后方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可同时报名三个分标。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17年9月22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厅(钦州市钦北区金桥街21号),逾期送达的或投标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9月22日9时00分,
地点: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厅(钦州市钦北区金桥街21号)。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11.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11.1 招标人:钦州市钦南区那丽镇中心小学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13217772307
11.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钦州市钦北区金桥街21号
项目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7-5898199、1597710100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