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场所改造(二期)——1#警察备勤及附属用房,3#警察学习训练、管理用房,水泵房,4#探访用房,13#教育矫治用房,14#医务用房,17#管理用房,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告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和桂建标〔2016〕16号的规定,按一般计税法计价:
1、本项目A标段:1#警察备勤及附属用房及室外配套工程预算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12806948.37元【其中:预算价10316906.1元,安文明施工费556733.74元,规费664151.49元(其中:社会保险费595455.55元,其他68695.94元),增值税1269157.04元】。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102455.59元。
经业主调整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10316906.1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556733.74元,规费664151.49元(其中:社会保险费595455.55元,其他68695.94元),增值税1269157.04元】。
2、本项目B标段:3#警察学习训练、管理用房,水泵房及室外配套工程预算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13298535.75元【其中:预算价10812477.38元,安文明施工费520836.12元,规费647349.34元(其中:社会保险费582211.58元,其他65137.76元),增值税1317872.91元】。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106388.29元。
经业主调整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10812477.38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520836.12元,规费647349.34元(其中:社会保险费582211.58元,其他65137.76元),增值税1317872.91元】。
3、本项目C标段:4#探访用房,13#教育矫治用房,14#医务用房,17#管理用房及室外配套工程预算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20147246.99元【其中:预算价16221726.46元,安文明施工费879004.71元,规费1049941.79元(其中:社会保险费940817.35元,其他109124.44元),增值税1996574.03元】。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161177.98元。
经业主调整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16221726.46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879004.71元,规费1049941.79元(其中:社会保险费940817.35元,其他109124.44元),增值税1996574.03元】。
各标段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高于相应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在投标报价建安费之外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附件:A标段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
B标段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
C标段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盖单位法人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盖单位法人章)
2017年7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