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粮食储备库新建储备仓房项目澄清通知一

发布时间:2017-06-27 11:46:22
广西南宁粮食储备库新建储备仓房项目(项目编号:ZXHT1603ZB02B260A)澄清通知一
 
各投标人:
现对广西南宁粮食储备库新建储备仓房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改: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主要管理人员近3个月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由“2017年2月至4月”更改为“2017年3月至5月”。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更改为“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保函”。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更改为“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以上(含1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分办法中的2.2.3(3)企业信誉实力评分标准“1.企业2013年以来完成的工程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质量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的,每个得2分。 2.企业2013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建筑业协会评选出的AAA 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每个得1分。  3.企业2014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个得0.5分。   4.企业2015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个得0.2分。 5.企业2013年以来主编或主持完成国家级建设工法、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本行业协会颁发证书为准),每项得0.5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0.2分。  6.企业2014年以来主编或主持完成省级建设工法、省级标准的(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本行业协会颁发证书为准),每项得0.2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0.1分。”更改为“1.企业2014年以来完成的工程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质量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的,每个得2分。 2.企业2014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建筑业协会评选出的AAA 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每个得1分。  3.企业2015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个得0.5分。4.企业2016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个得0.2分。 5.企业2014年以来主编或主持完成国家级建设工法、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本行业协会颁发证书为准),每项得0.5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0.2分。  6.企业2015年以来主编或主持完成省级建设工法、省级标准的(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本行业协会颁发证书为准),每项得0.2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0.1分。”。
五、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分办法中附件A中的第3.4款所有关于清标的内容。
六、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所述的“《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7年第3期”均更改为“《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7年第4期”。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粮食储备库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