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桩基超前钻、桩基检测服务采购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27 11:46:02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1#警察备勤及附属用房,3#警察学习训练、管理用房,4#探访用房,13#教育矫治用房,14#医务用房,17#管理用房工程桩基超前钻、桩基检测服务采购的招标公告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704240024)批准,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1#警察备勤及附属用房,3#警察学习训练、管理用房,4#探访用房,13#教育矫治用房,14#医务用房,17#管理用房工程桩基超前钻、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1#警察备勤及附属用房,3#警察学习训练、管理用房,4#探访用房,13#教育矫治用房,14#医务用房,17#管理用房工程桩基超前钻、桩基检测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7-G3-5342-ZXHT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采购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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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1#警察备勤及附属用房,3#警察学习训练、管理用房,4#探访用房,13#教育矫治用房,14#医务用房,17#管理用房工程桩基超前钻、桩基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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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建设项目位于桂林市七星区横塘路31号,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1#警察备勤及附属用房,3#警察学习训练、管理用房,4#探访用房,13#教育矫治用房,14#医务用房,17#管理用房工程桩基超前钻、桩基检测服务进行采购,包括桩基超前钻212个孔,每孔15米;桩基检测钻孔抽芯198根,每根15米;单桩静载荷试验3根*6000KN,6根*9360KN,1根*11280KN,1根*13440KN;低应变动测200根。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零肆万柒仟零陆拾元整(¥2047060.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必须包括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应的检测项目)、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综合类工程勘察资质甲级的资质;
3、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
4、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 5月27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6 月5日止(时间:9:00-12:00,15: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南宁市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9层)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代办邮寄。
4、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2017年2月-4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查询结果须包含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日期是在公告发出之日起】。
〔上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认,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打印件无效),并提供资料原件现场核查。〕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供应商应于2017年6月15日17:30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市金湖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4500 1604 2660 5250 2851
开户名称: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供应商应于2017年6月16日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南宁市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9层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截标时间及地点:北京时间2017年6月16日15时00分前;地点: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南宁市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9层会议室),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出席开标会。
十一、联系事宜:
1、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横塘路31号
联系人及电话:罗工         联系电话:18078332258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9层
项目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0771-5776251
3、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电话:0771-5339851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