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拘留所搬迁(B区)—窗帘(重)(项目编号:NNZC2019-J1-04057-ZXHT(重))的成交结果公告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南宁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9年10月28日就拘留所搬迁(B区)—窗帘(重)(项目编号:NNZC2019-J1-04057-ZXHT(重))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拘留所搬迁(B区)—窗帘(重)(项目编号:NNZC2019-J1-04057-ZXHT(重))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参考型号、规格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1 窗帘(群众接待室) 120 平方米
2 窗帘(收押会见室) 600 平方米
3 窗帘(伙房) 150 平方米
4 窗帘(办公楼) 440 平方米
5 窗帘(功能房) 720 平方米
※技术参数要求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谈判文件,以谈判文件为准。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验收完毕
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验收完毕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2019年10月22日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zfcg.nanning.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nnggzy.org.cn)、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www.basildonuk.com)上发布。
四、谈判日期:2019年10月28日
谈判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市民中心10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谈判小组名单:叶文丽(组长)、郭泽泉、谢秋霞(采购人代表)
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广州酷特遮阳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柒万捌仟元整(¥178000.00元)
成交供应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三村华盛大街一号之一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验收完毕
六、联系事项:
1. 采购人:南宁市公安局
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46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谢警官 1777711505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座9层
项目联系人:陈燕英 联系电话: 0771-5776251
3.监督部门: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2189091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
由采购代理机构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货物类型)按7折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大写:人民币壹仟捌佰陆拾玖元整(¥1869.00元)。
附件1、《拘留所搬迁(B区)—窗帘(重)》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附件2、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9日